来源:本网 发布日期:2026-01-12
根据《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和《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》的约定,陈朝琼、梁结芳等人已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累计达4个月或以上,因采用公告以外的方法无法向上述市民送达《租金催缴通知书》(陈朝琼),《租金催缴通知书》(梁结芳)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,现依法向上述市民公告送达《租金催缴通知书》(详见附件),要求上述市民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所欠房屋租金。
请上述市民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江门市燕雨直播 公房管理所(地址:江门市燕雨直播 会城街道知政北路13号首层<实验幼儿园侧>,电话:0750-6661210)领取上述《租金催缴通知书》,逾期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江门市燕雨直播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12日